對改革的三個反思
發稿時間:2023-06-13 15:08:39 來源:思想圈 作者:吳敬璉
反思之一:全面深化,堅持整體改革之必要
中國改革從一開始,采取了一種不是整體變革,而是在維持原有主體經濟不做根本性變動的條件下,在國有經濟以外推進的增量改革戰略。
這種做法能夠較好地保持經濟在改革過程中的穩定增長,但也帶來了雙重體制并存、行政權力干預交易活動的尋租條件廣泛存在的問題。
而在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明確時,大家對于什么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又有不同的理解。相當多的人把東亞國家所謂“政府主導型的市場經濟”當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常態。
因此,中國在世紀之交初步建立起來的市場經濟體系,就帶有濃厚的政府強力干預經濟活動的重商主義色彩,重商主義社會乃是一個腐敗的尋租社會。
在這樣的社會中,腐敗行為必然出現在有尋租條件的每一個角落。于是,在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以后,我國社會始終存在一個“向哪里去”的選擇問題。
或者說是限制行政權力,走向法治的市場經濟制度;或者是沿著重商主義的道路走向權貴資本主義的窮途。
在這種情勢下,堅持建立市場經濟改革大方向的人們要求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建設法治的市場經濟。
然而某些能夠從尋租活動中獲得利益的既得利益者不愿意繼續朝著法治市場經濟的方向前進,他們采取各種各樣的手段來阻止進一步的經濟和政治改革,以免自己的尋租和設租權力遭到削弱,甚至假借“改革”、“宏觀調控”等名義擴大權力的干預,以便擴大尋租活動的空間,使自己能夠攫取更多的財富。
國有企業的改制和改革在世紀之交有很大進展,但是當改革推進到特大型國有壟斷企業改制的最后階段,改革進程就慢了下來,開始停頓不前。
在有的領域甚至出現了“再國有化”、“新國有化”等“國進民退”的“開倒車”行為。
除了國有部門的改革推進乏力之外,21世紀之初還出現了各級政府利用自己對土地、信貸等重要資源的配置權力,大辦“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或者利用工程立項、市場準入、資金投放等權力徇私舞弊。
所有這些,都使能夠接近權力的貪官污吏、“紅頂商人”獲得暴利。
反思之二:尋租等現象所導致的消極后果
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是政治-改革的滯后。鄧小平在1986年多次指出,不搞政治-改革,經濟改革也難于貫徹,要求加快政治-改革。不過這兩次改革都沒有能夠進行下去。
對于一個所謂“非人格化交換”占主要地位的現代市場經濟來說,沒有合乎公認正義的法律和獨立公正的司法,合同的執行是得不到保障的。在這種情況下,經濟活動的參與人為了保障自己財產的安全,就只有去“結交官府”。于是,就出現了尋租的“新動力”。
以上這類“改革”引起的挑戰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從經濟方面說,靠資源投入和出口需求驅動的粗放經濟增長方式的持續,使資源短缺、環境破壞等問題日益突出,內外經濟失衡加劇,金融市場面臨系統性風險;從社會政治方面說,尋租基礎擴大,腐敗蔓延和貧富分化過大導致大眾強烈不滿,威脅社會安定。
第一,以上體制在經濟方面的消極后果。
蘇聯式的集中計劃經濟把西方國家在18~19世紀早期經濟發展中采用的資源投入首先是資本投入驅動的增長模式奉為圭臬,執行了一條“優先發展重工業的社會主義工業化路線”。中國從第一個五年計劃起,也仿照蘇聯的先例,采用了這樣的增長模式。
改革開放以后,雖然一再明確提出要“實現由粗放增長方式到集約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但是由于命令經濟舊體制的遺產這種體制性障礙嚴重存在,增長方式的轉變始終未能取得明顯的成效。
在要素(投資)驅動的增長模式未能成功轉變的情況下,又效仿東亞國家的榜樣,采取“出口導向”的國家對外經濟政策,用出口需求彌補由要素(投資)驅動造成的內需不足,于是形成了一種以投資和出口驅動的粗放增長方式。
這樣,隨著中國經濟總量的增大,投資驅動的增長方式所帶來的資源浪費、環境破壞等問題就變得愈來愈突出。
到了世紀之交,資源短缺,原材料、燃料價格飆升,已成為制約中國經濟發展的瓶頸。至于生態環境的惡化、地質災變的頻繁發生,不但影響中國經濟的持續發展,而且威脅中國人民的基本生存條件。
這種狀況會造成最終消費不足,勞動者生活提高緩慢,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從中長期看,投資效率下降,銀行體系中潛在不良資產增加,企業財務狀況惡化等等,蘊藏著銀行系統的系統性風險。
除了上面講到的內部失衡外,粗放增長方式的持續所造成的另一個經濟后果是外部經濟的失衡。
這主要是指由出口導向政策長期未作調整所引起的國際收支盈余的過度積累和為了減緩本幣升值速度而由中央銀行大量收購外匯造成的貨幣超發,股票、房地產、收藏品等價格飆升(資產泡沫形成)和消費物價指數持續提高(通貨膨脹),金融市場的系統風險增大。
第二,上述體制在社會層面導致的消極后果。
由于尋租規模的擴大,腐敗活動日益猖獗。巨額的租金總量,自然會對社會貧富分化加劇和基尼系數的居高不下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尋租行為的盛行,主要原因就是公權不彰,官員的個人意志能夠決定企業的成敗禍福。誠如阿克頓勛爵所說:“權力通常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
目前社會上存在的種種弊病和偏差,從根本上說,是源于經濟改革沒有完全到位,政治-改革嚴重滯后,權力不但頑固地不肯退出市場,反而強化對市場自由交換的壓制和控制,造成了普遍的腐敗尋租活動的基礎。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擴大成就和克服缺陷的道路,在于推進改革,建設以民主法治為基礎的市場經濟。
反思之三:重啟改革必須堅定民主和法治的方向
40多年的改革歷程告訴我們,只有堅定不移地推進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的改革,才是順乎潮流、合乎民心的光明之途。
根據我國當前的實際情況,經濟改革和政治-改革應當在以下方面積極推進:要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為進一步改革開放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
在經濟改革的實際推進上,需要從以下方面做出努力:實現尚未完成的產權制度改革;繼續推進國有經濟的布局調整,完成國有企業的股份化改制;加強商品和服務市場的反壟斷執法和資本市場的合規性監管;建立新的社會保障體系。
政治-改革必須加快。民主和法治,是現代市場經濟所要求的上層建筑的保證。從建立法治起步,加快我國政治-體制的改革。通過法治建設在各種權利主體之間正確地配置權力,規范政府的行為,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不受侵犯。在此基礎上逐步擴大民主,強化民眾對政府的控制與監督,才有望穩步地實現民主和法治的目標。
根據過去40年的經驗,經濟改革和政治-改革能否順利推進,癥結在于政府自身。計劃經濟是由一個從宏觀經濟、微觀經濟直到人們的家庭生活無所不管的全能政府所控制和操持的。
由于改革涉及每一個政府官員的權力和利益,要把這樣的政府改造成為專注于提供公共產品的服務型政府,就需要政府官員出以公心,割舍那些與公仆身份不符的權力。
政府改革的任務不僅是要減少和消除對資源配置和價格形成的行政干預,使市場機制有可能發揮基礎性作用,更艱巨的任務在于建設一個能夠為市場機制提供支持的法治環境。
沒有這樣一個制度平臺,就難以擺脫公權不彰、規則扭曲、秩序紊亂、官民關系緊張的狀態,難以使經濟和社會生活進入和諧穩定的正軌。
(轉自微信公眾號“思想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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